物流問答
現在許多電商都把包裹放到快遞柜、驛站,這樣合法嗎?
收貨地址填的是門牌號,拿快遞卻要去快遞柜或快遞驛站,這樣的現象,現在變得越來越遍及。從規則上看,這一現象是違法違規的。如2019年開端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則,運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贊同。就此而言,許多快遞公司的做法顯然是違規了。
有專家以為,多年來,在電商范疇,快遞公司通過以價換量逐步形成了寡頭獨占競賽態勢,快遞價格低,快遞公司只能經過緊縮快遞員單票派費減縮本錢。而快遞員的工作量卻有增無減,終究危害的是顧客的利益。
有必要供認,快遞無法送上門有其實際原因。比方,出于防疫需求,上一年以來一些當地許多快遞員乃至都無法進小區,這在必定程度上成了快遞公司打聽顧客承受程度的一個時機,所以有意無意將不送上門發展為潛規則。再比方,一致送到快遞柜或驛站,降低了快遞小哥與顧客的交流本錢,每名快遞員的送貨功率有進步。可是,這些實際原因也不意味著“快遞不上門”的潛規則就應該被承受。
最簡單的一點是,在顧客支付的快遞費用不變乃至上漲的今日,不送上門,意味著快遞企業的服務縮水了。那么,從權益對等的視點,至少應該一起給顧客讓利。一些專家也建議,對放到快遞柜、快遞驛站而不送貨上門的服務能夠恰當降價,使顧客付出的價格和服務得到更好匹配。
當然,實際中,顧客為快遞付出的本錢大多隱藏在了電商商家的“免運費”之中。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能因而就以為消費者沒有開銷快遞本錢。所以,有聲響建議,電商渠道能夠推行讓顧客自主挑選不同收費規范和服務形式的快遞企業,這一點從久遠來看相同值得考慮。置于當時互聯網職業反獨占布景下,尤應如此。
要知道,現在許多電商渠道往往與快遞企業綁定,顧客實際上并沒有挑選權,一些快遞企業也正是經過這種戰略性聯合而做大,但其在客觀上并不利于倒逼企業進步服務認識,呈現不上門的現象,也就好像變得“水到渠成”了。究竟,電商與快遞的強相關下,缺少挑選權的顧客的定見和訴苦,并不能對企業形成本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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