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問答
為什么許多小區都不讓快遞員送上門?
從規則上看,這一現象是違法違規的。如2019年開端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則,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贊同。就此而言,許多快遞公司的做法顯然是違規了。
有專家以為,多年來,在電商范疇,快遞公司經過以價換量逐步形成了寡頭獨占競賽態勢,快遞價格低,快遞公司只能經過緊縮快遞員單票派費減縮本錢。而快遞員的工作量卻有增無減,終究危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
有必要供認,快遞無法送上門有其實際原因。比方,出于防疫需求,上一年以來一些當地很多快遞員乃至都無法進小區,這在必定程度上成了快遞公司打聽顧客承受程度的一個時機,所以有意無意將不送上門發展為潛規則。再比方,一致送到快遞柜或驛站,降低了快遞小哥與消費者的交流本錢,每名快遞員的送貨功率有進步。可是,這些實際原因也不意味著“快遞不上門”的潛規則就應該被承受。
最簡略的一點是,在顧客付出的快遞費用不變乃至上漲的今日,不送上門,意味著快遞企業的服務縮水了。那么,從權益對等的視點,至少應該一起給顧客讓利。一些專家也建議,對放到快遞柜、快遞驛站而不送貨上門的服務能夠恰當降價,使顧客付出的價格和服務得到更好匹配。
當然,實際中,顧客為快遞付出的本錢大多隱藏在了電商商家的“免運費”之中。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能因而就以為顧客沒有開銷快遞本錢。所以,有聲響建議,電商渠道能夠推行讓顧客自主挑選不同收費規范和服務形式的快遞企業,這一點從長遠來看相同值得考慮。置于當時互聯網職業反獨占布景下,尤應如此。
要知道,現在許多電商渠道往往與快遞企業綁定,顧客實際上并沒有挑選權,一些快遞企業也正是經過這種戰略性聯合而做大,但其在客觀上并不利于倒逼企業進步服務認識,呈現不上門的現象,也就好像變得“水到渠成”了。究竟,電商與快遞的強相關下,缺少挑選權的顧客的定見和訴苦,并不能對企業形成本質影響。
梳理了“快遞不上門”的大布景,好像能夠看出,快遞企業現在的服務方法,是社會各方退讓的產品。可是,僅看到這一點是不行的。它忽視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它的退讓,仍是根據快遞企業的盈余形式,而并不是顧客與快遞企業及快遞企業與快遞小哥一起的博弈。說得更淺顯點,現在快遞企業的盈余建立在多方“讓渡”權力的基礎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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