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問答
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色特征
與一般的民商事合同比較,第三方物流合同又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主體相對較為雜亂
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主體包含以下幾類:
(1)物流服務供給者
是物流合同中首要的一方,一般是第三方物流的專業經營者。
(2)物流服務需求者
是物流合同中的另一方,首要包含各種工業企業、批發零售企業及貿易商等。
(3)物流活動的實踐實行者
物流服務需求者和供給者是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根本主體,但物流服務供給者有時會把海運、陸運、通關、倉儲、裝卸等環節的一部分或悉數分包給別人,托付他們完結相關事務,使其參加物流合同的實踐實行,如運送企業、港口作業企業、倉儲企業、加工企業等,物流合同的實踐履行方成為第三方物流法令聯系不可或缺的主體。
廣泛性和雜亂性
在物流現代化開展過程中,供給第三方物流服務的企業從簡略的存儲、運送等單項活動轉為供給全面的物流服務,其間包含物流活動的安排、協諧和辦理,規劃最優物流計劃,物流全程信息的收集、辦理等。供給第三方物流服務的企業大體上又能夠分為財物型物流公司和非財物型物流公司。財物型物流公司又有以供給運送服務為主和供給倉儲服務為主等不同類型;非財物型物流公司又有以供給貨品署理為主、供給信息和體系服務為主、供給增值服務為主等不同類型。事務的專業化和多樣化使得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內容觸及運送、貯存、裝卸、轉移、包裝、流轉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許多環節,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聯系也因而呈現出多樣性、廣泛性和雜亂性等特色。
混合合同特征無名合同
第三方物流合同觸及環節很多,合同的內容具有廣泛性和雜亂性。那么,從合同內容的約好和實踐來看,兩邊的權利義務究竟屬于何種合同法令聯系?物流合同是不是一個獨立的合同?單一的物流服務合同在性質上簡單確認,如樸實的運送合同法令聯系或倉儲合同法律聯系,其合同稱號便是運送合同或者是倉儲合同,歸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但是,第三方物流合同往往是歸納的物流服務合同,是集運送合同、托付合同、倉儲合同、加工合平等各種合同于一身的混合合同,因而,物流經營者的法令位置也是集存貨人、郵寄人、托付人、代理人等各種身份于一身的混合位置,但是在我國合同法中并沒有物流合同的概念和相關規則,在合同法分則中,分別對15類有名合同作了規則,包含觸及物流服務聯系的運送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托付合同、承包合平等,并且在物流活動實踐中,也很少把合同稱為物流合同,由于物流活動大多仍是體現為運送合同,物流企業與客戶簽定的合同大多數是運送合同,但物流合同往往又超出運送合同的規模,如合同中要求物流企業對托付郵寄的貨品進行包裝修補、集裝箱拼箱、裝箱或者拆箱,這時物流企業與客戶的合同就有了加工承包的性質與特色,這些遠遠不是一個運送合同所能包括的,因而,把這種歸納的物流服務合同稱為運送合同便是不精確的。綜上所述,一般來說,第三方物流合同特別是歸納的物流服務合同,其法令性質應該是具有混合合同特征的無名合同。
http://m.jintingqj.cn/wuliuwenda/118025.html 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色特征